HOCLA

基督之家照相簿

教牧團隊

主日服事輪值

基督之家信仰與簡介

The Home of Christ in Los Angeles

全球基督之家網頁   www.hoc.org


蒙神祝福,基督之家於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在臺灣臺北成立,由當地信徒遵照經訓建立教會,爰經同工推請創辦人寇世遠為監督負責牧養,直接向主負責,一九八四年按立五位長老配搭事奉,一九八九年續按立五位長老實行長老牧會原則。一九七八年陸續在海內外成立各地基督之家,均按聖經啟示之地方教會原則,就地取才﹝人事﹞、就地取財﹝經費﹞、就地取裁﹝行政﹞。共同持守基督之家守則。


基督之家守則

一、 我們相信聖經出於神的啟示,絕無錯誤,永不廢棄,為我們言行、思想、生活及工作的準繩。

二、 我們深知這家是永生神的教會,必須永遠讓主作頭,顯出身體功能。凡是用寶血買來的,都是一家人,凡是家中人,都當事奉主。

三、 我們衡量教會興衰,不只看聚會人數多寡,更要看事奉主者若干;我們帶領軟弱肢體,不只探望照顧,更要給予責任,人人參加聖工,同享主賜福樂。

四、 我們堅持地方教會立場,基於自立、自養、自傳原則,一切直接向神負責。

五、 我們無論得時與否,務要傳揚福音,以基督神性(生命)為經,人性(生活)為緯,交織天(神)人合一之道,使身命影響生活,生活反映生命,二者相互印證。

六、 我們的心尊主為大,把神放在第一,每動一念,每發一言,每行一事,每到一處,不是想我能得到什麼,乃是怕主將失去什麼。

七、 我們看人比自己強,總要欣賞其長處,包容其短處,紀念其好處,擔當其難處,使每一恩賜均被尊重,匯為主用。但決不高舉人,免人跌倒;不論斷人,免我虧損。

八、 我們確認施比受更有福,一切財物悉出神賜,應當與人分享。我越給人,結果神越給我;施惠於人,便是善待自己。

九、 我們必須拆毀人與人間隔斷的牆,經常保持靈裡交通,互相接待,彼此服事,不給惡者留地步。個人是非恩怨可以不計,惟有真理異端不能妥協。

十、 我們這家對外門戶開放,不爭取亦不拒絕任何人,凡願以基督之心為心,天父之事為念者,都有權與我們一同敬拜,配搭事奉,榮神益人。


主後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三日頒訂


基督之家是信奉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真神的基督徒所組成,是超越宗派的地方教會。我們的信仰、生活和事奉,都以聖經為依據,願共同遵守使徒信經:

我信神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

我信耶穌基督,神的獨生子,我們的主,因著聖靈成孕,從童女馬利亞所生,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在十字架上,死了,葬了,下到陰間,第三天從死裡復活,然後升天,坐在無所不能的父右邊,將來必從那裡降臨,審判活人死人。

我信聖靈,是賜生命的靈﹝主後三八一年加上此句﹞,一聖基督教會,聖徒相通,罪得赦免,肉身復活,並且永生,阿們。


基要福音信仰﹝EVANGELICAL﹞


基要福音信仰強調從使徒時代以來教會正統的福音,以有別於自由派的新神學思想;基要福音的信仰,其實都包括在使徒信經和基督之家守則之內,其要點包括相信如下五項:

一、聖經是神所默示的,以及它的絕對可靠。

二、耶穌基督的神性。

三、耶穌基督為童貞女所生,以及祂行的神蹟。

四、祂為代贖我們的罪而死。

五、祂的肉身復活及將來第二次的降臨。

對內彼此相愛,學習配搭事奉,對外廣傳福音,興旺神的國度。


基督之家的發展與簡介
● 寇紹捷長老/台北基督之家

基督之家(THE HOME OF CHRIST )教會是一個「家」,此源於一個異象的啟示:「這家是永生 神的教會,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」(提前三:15)以「家」的型態建立教會,在家中要尊主為大,以基督為頭,弟兄姊妹為肢體;以愛為旗,傳揚耶穌基督捨己為人的恩惠福音。如此,真理得以傳開,教會才有根有基,磐石永固,柱石屹立不搖。

成長的「家」

1969年 1月23日晚,十四位同心同工齊集在一位王弟兄家中查經。之後大家同心禱告,尋求  神旨,寇世遠弟兄基於提摩太前書 3:15的異象,提出「基督之家」 的構想,立即獲得同工們靈裡的印證,體認到教會的實質乃是「家」。因為主耶穌就是「愛」, 而家是最能發揮愛的地方,人在家中倚靠的是神的憐憫,而家供應的來源更是從神而來。家的工作方向則要遵循三大原則:就地取「才」、就地取「財」、就地取「裁」。全家要同心走向標竿,「自傳、自養、自立」建立這「家」。

1969年 1月26日,第一個主日崇拜借當時總統府的餐廳舉行,有60人參加。第二個主日便增加到 120人。此後逐週遞增,聚會場所數易,總統府餐廳容納不下了,於是又租借中山堂的復興堂,繼以堡壘廳,以至光復廳,甚至中山堂的大廳,最後情商延平南路「實踐堂」。每主日長期租用,聚會人數幾達千人,講台信息則兼顧培靈、佈道。每次聚會均有呼召,予以聽眾決志信主機會。感謝主,前後計有二千餘人決志信主。同時在中山堂「堡壘廳」的查經,亦達數年之久,直到 神在1973年預備了副堂〈今天青島東路禮拜堂〉,與實踐堂同時並用。迄1997年,實踐堂不再續租,所有聚會才集中在青島東路禮拜堂。

這之前於1969年亦曾租用溫州街莊弟兄宅為教會辦公室一段時間。想起當初真是一無所有,只憑著主給的「異象」、弟兄姊妹火熱的心,就跨出這家的第一步。當年教會沒有聖經,弟兄姐妹就自己帶,養成了聚會帶聖經的習慣。沒有詩歌,寇監督就自己寫,而彙編成《口唱心和》與《心被恩感》兩百首詩歌本。雖然一切因陋就簡,卻更加增了弟兄姊妹愛主愛「家」的心。而今卅年走過來, 神為我們預備的,真是樣樣都有,唯缺一座大的禮拜堂,因此建殿的異象與負擔,是目前教會禱告祈求的要項,願神的旨意成全。

永遠的「家」

從初創時期始,基督之家即擬定「守則」十條,其中除申明本家信仰,係以全部聖經啟示的真理,為言行、思想、生活、工作的準繩,並堅持以地方教會原則為事奉的依據外,還特別強調1.竭力廣傳福音2.永遠尊主為大3.看別人比自己強4.施比受更有福。

1969年 7月,基督之家正式建立教會體制,推選寇世遠擔任監督一職,負責牧養全群,並遵照使徒時代耶路撒冷教會的榜樣 (徒六:2-4〉,將聖工分為「祈禱傳道」(靈修部)與「管理飯食」(行政部)兩大類,下設22個聖工小組。而在執行方面,則透過月會〈籌劃性質,全體同工參加)、週會(決策性質,有關部門同工參加)及年會 (通過年度計畫及預算,為全家最高權力機構)。此後,1969年12月財團法人成立,1978年寇監督赴美成立金山基督之家,1984年開始按立長老,1994年成立迦南牧區〈多為旅菲華裔子弟〉...,此為基督之家三十年來的重要里程碑。

三十年了,基督之家仍然守住「家」的異象,及地方教會原則。目前在台北、中和及美國舊金山、洛杉磯的基督之家,齊頭並進。雖沒有直屬關係,各自獨立,但仍有橫的連繫,彼此關懷,同心代禱,緊緊跟從主的腳步,齊赴標竿。